骨灰处置应该说是我国殡葬改革的关键环节,代表着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于1997年提出的“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实行骨灰处理多样化、科学化、合理化、生态化、节约化。1、新建、改建、扩建骨灰寄存堂要充分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我县今后相当的一个时期内,要将骨灰寄存作为骨灰处理的主要方式,为今后的骨灰抛撒、深埋植树纪念等终极处理方式奠定坚实基础。在骨灰寄存堂建设方面,我县是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的,通过几年的运行,群众大多都能予以接受(就象当初推行遗体火化一样),下一步应积极引导,实行政策扶持,因地制宜,采取以乡(镇)、片、村(行政村、自然村)、为单位规划建设骨灰堂,实事求是,合理布局,充分征求群众意愿,可利用新农村改造契机规划建设骨灰堂,县政府要将骨灰堂建设纳入美好乡村建设及民生工程考核。充分发挥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引导好群众自治工作,要在政策扶持、资金奖补、业务管理等相关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2、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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